经院(系部)评审推荐组评审推荐,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及拟推荐校评委会评审人员(名单附后)进行公示(公示5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职称监督委员会或校职改办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以便调查核实。
公示时间:
电话:027—87933225(纪委办)
027—87933369(职改办)
中级评审通过名单( 3 人):张红瑾、张轲、王妍。
高级拟推荐评审名单( 2 人,按姓氏笔划排序):
伍艳丽、夏喜元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二0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